Thursday, December 14, 2006

VIFF 2006 光影聚焦系列八: 原來歌舞劇也可以這樣拍…. <Colma: The Musical>


在商業電影類型中,”歌舞劇”算是屬於五、六十年代好萊塢時興的一種古典片型。儘管現代電影有幾部以歌舞劇為架構的電影作品拍得叫好又叫座(例如: Romeo et Juliette”<羅蜜歐與茱麗葉>,”Dancing in the Dark”<在黑暗中漫舞>,”Moulin Rouge” <紅磨坊>,”Chicago”<芝加哥>”等),但是由於電影科技的發展和觀影人口的改變,像這種靠大推頭舞蹈演員又唱又跳的形式,挑大樑的主角還真得要有唱作俱佳的十八般武藝才能上得了枱面呢!可想而知,曾經根源於好萊塢片廠時代的歌舞劇也漸漸式微了。除非導演情有獨鍾,或者劇本獨具新意,不然在現今講求動作特效與聲光效果的電影主旋律中,歌舞片只能算是退居非主流的一種懷舊片型了。

因為形式,因為結構,音樂因素濃厚的歌舞劇很難拍得前衛而有新意(巴茲魯曼的新版<羅蜜歐與茱麗葉>除外),可能也因為如此,很少看到新人導演會”大膽”率先挑戰歌舞劇。今年在溫哥華國際電影節,偏偏被我碰到了這麼一個”異類”:他是個影壇新人,年紀不到三十歲;他拍得是自己的故事,但執意要拍成歌舞片;他是個美籍華人,名叫Richard Wong。

<Colma: The Musical>望文生義,明明白白地告訴你,這是一部音樂劇。Colma是舊金山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鎮,那是Richard從小到大生長的地方。劇中,三個從小到大一起長大的高中生(Billy, Rodel和Mariel),在這天要畢業了,鄰家男孩的Billy (Jake Moreno飾演,本身是劇場演員),急著在畢業前夕獻出處女身的Maribel(L.A. Renigen,本身也是劇場演員)和外表頹廢不羈,實則秘密隱藏自己性向的Rodel(H.P. Mendoza,也是本片編劇、詞曲創作),三個人就在一個晚上的瘋狂轟趴之後,Billy又找到了真愛,Mariel獻身不成卻失了戀,Rodel忙著安慰Mariel之餘卻又莫名其妙生著氣。故事情節就在這群少不更事的年輕人身上,率性地展開,故事一開頭,便以節奏強烈的流行樂風,嘻哈打扮,手機對話的分隔畫面拉開序幕,讓人感受到一部截然不同以往歌舞劇的另類風格。

該片導演Richard Wong雖然沒有像他的兒時玩伴,現在的事業伙伴H.P.一樣人也下海去演自己,不過他可是身兼導演、編劇、攝影師於一身。問他為什麼單挑劇情片作為自己的首部作品?他豪氣地說:”因為要打破一般人對傳統歌舞劇的印象”;同時他也義氣地說:”因為要讓哥兒們H.P.創作的音樂都放上去!”

歌舞片在於複雜的舞台設計和場面調度,Richard卻自創一種很Kuso(源於東洋次文化用語,有惡搞,無厘頭之意)的拍法,就像男主角Billy在遇到自己真命天女的當兒,小兩口在停車場抒情高歌的一場戲,導演讓一堆路人甲乙丙丁在背後作類似籃球飛人彈跳的誇張動作…當場惹得觀眾大笑不已。

我想,導演自己可能也在心理暗爽吧!

這部片的資金,是他花了五年在電視台當編導賺來的錢,用不到3000塊美金獨資拍成的低成本DV電影,在舊金山獲得不少好評,還被美國獨立精神獎提名為”值得關注”特別獎,在溫哥華,兩場放映場下來,親眼目睹許多中年白人觀眾笑得像孩子般前仆後仰…。

這部片是一部十足的青春物語,或許導演的初衷,只是想用影像留下年輕的一頁,但是,更深層的意義是,這位看上去嘻哈,實則孜孜不倦的美籍華人,卻選擇用一種中西共通的電影語言:直接的喜感、中性的世代表徵,選擇一個透明的顏色著墨族裔的角色,跳脫過去華人電影工作者的族裔包袱,留給觀眾另類的觀影經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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